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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遭遇”《旅游法》呼吁旅游消费理性回归

2013-09-27 14:08  来源:中新网我要评论 

  中新网兰州9月27日电 (闫雅琪)面对“涨声一片”的旅游团费,兰州白领李琼“犹豫不定”,“价格翻了一倍,虽然减少了购物,是纯玩团,但是心里还是有点纠结。”李琼的话是十一“黄金周”大多要出游跟团消费者的普遍心态。27日,记者走访多家旅行社对商家和消费者进行采访。

  酝酿了30多年的《旅游法》将在今年“十一”正式实施。新法规整顿“零负团费”、“进店购物”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保护游客的利益,使得出游费用更加透明。

  记者在兰州调查发现,国内热门路线九寨沟“黄金周”出游费涨幅近一倍,境外旅游如东南亚、港澳台路线涨幅更大。兰州市内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提价,旅行社肯定是要赔本的。”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以往旅行团许多临时导游基本“0工资”,全靠提成养活,现在不但多出“人工费”,旅行社与许多消费场所合作收益也将“断粮”,因此机票、住宿、三餐费用都转嫁在消费者身上。

  《旅游法》实施前夕,兰州各大旅行社开始整改,“新招跌出”。甘肃康辉旅行社仔细划分顾客群,有针对性的研发旅游产品;甘肃丝路旅行社强调“无购物,优质接待”的主题思想,其他一些小旅行社也打出“探秘游”、“自助游”等口号招揽顾客。

  大学生白淼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跟团出游以前主要图车票、住宿便宜,购物自己很有自制力,根本不担心,现在旅游价格上涨,跟团游显得不太有吸引力了。白淼计划十一期间与同学一起骑自行车省内自助游,“花费少,气氛好。”白淼说自助游成为周围同学“黄金周”出游首选。

  甘丝路旅行社一负责人分析,旅游团费价格上升是必然的,以前的“畸形价格”受害人还是消费者。同时,《旅游法》出台可以改变违反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防止恶性竞争,最大可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

  该负责人称,当前形势对旅行社的要求提高了,让旅行社回归“优质服务”的本质职能,让服务成为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一味的价格竞争。消费者在旅行的过程中体验到舒适、被尊重的感觉,这将是国内旅行社整改的新起点。

  甘肃省旅游局副局长杨宇宏接受采访时说,以往“零负团费”的旅游团以强迫购物为手段,消费者购买到劣质、假冒商品无处申诉,对旅游者的权益造成很大损害。《旅游法》出台后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

  记者采访时也有不少出游者表示,《旅游法》给予自己“安全感”,“不用再担心外出游玩变成购物游,买一堆没必要的商品了。”报团参加云南6日双飞游的消费者胡蓝说,有法律保障的出行让自己感到放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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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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