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斌:景区门票涨价不提前半年公示就属违法
2013-12-04 14:5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接受央广网旅游频道记者专访(央广网记者王维 摄)
中国首部《旅游法》实施一季,对于游客、从业者、旅游企业甚至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对旅游业的发展又有哪些意义和作用?央广网旅游记者专访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戴院长对旅游法进行全面细化解读并畅谈星级酒店评定与服务标准。【播放视频】
旅游法第45条对景区景点有相应规范,表明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场对游客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指出,5A级景区旺季价格超过200块钱,淡季价格超过150元。标志着整个高等级景区门票价格进入一个百元时代。旅游法有两条明确做了限定。第一,要求景区门票价格如果要上涨、调价,应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示。不公示,涨价就是违法,第二是程序要件,在调价的过程当中,特别是公益景区,利用公共资源来做旅游景区,要调价必须召开包括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在内的价格听证会。
编辑: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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