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 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消息,经自愿申报、各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最终评定,认定24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15家单位达到丙级旅游民宿标准,1家单位达到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详情如下:
(截图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央广网发)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最终评定,认定24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15家单位达到丙级旅游民宿标准,1家单位达到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