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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通报20起“不合理低价游”等典型案件 依法治旅显成效

2017-04-27 16: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27日(记者何微)今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20起案件中,涉及不合理低价游案件10起,未签订旅游合同案件5起,指定购物场所案件2起,其余3起分别为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非法转让经营许可以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案件涉及的20家旅游企业分别是海口新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天循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乐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飞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深圳市深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春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乐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义云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臻美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锦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山水易游旅行社、海南沙洲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北京到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在通报的20起典型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为海南省海口新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总计3840元的价格,组织了由34名游客参与的“海南三天二晚游”,而该团队在旅游过程中的实际消费金额为15276.55元。对此,海南省旅游委对企业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处以2万元罚款。

  20起典型案件中,有2起“零团费港澳游”案件。第一起案件是,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零团费”组织“港澳双飞五天四晚游”,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并处十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起案件是,深圳市深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港澳双飞五天四晚游”,以“零团费”接待其他旅行社委托的旅游者,并安排旅游者到指定的购物店,通过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处六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持续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中,国家旅游局严打不合理低价产品、严查合同签订、严管购物场所,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牌督办,责成相关省区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严查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166家,处罚金额485万元。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20起典型案件,是在国家旅游局督查督办下,地方旅游主管部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的处罚。案件查处中,各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处罚意见以及法律依据等都有清晰认定,充分体现了依法治旅的力度和成效。

  旅游者投诉为重要线索来源 督办与自查双管齐下 国家地方上下联动

  此次专项整治中,国家旅游局抽调全国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以旅游者投诉为重要线索来源,严查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各地也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自查自纠,主动作为不护短。

  此次公布的涉及海南的两起典型案件,均是由海南省旅游委根据游客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经查证核实后作出的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中,北京市启动了史上规模最大的旅游市场秩序暗访活动,100多名工作人员分为数十个小组,通过实地参团,对导游领队、旅行社以及酒店服务、景区管理等进行暗访记录,并将调查结果提供旅游部门。此次对北京日游金航国际旅行社的处理,就是北京市旅游委执法人员在对水关长城进行检查中,发现该社组织的“一日游”团队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北京市旅游委,对该旅行社处以三万元罚款。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查办案件是铲除市场顽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国家旅游局对“不合理低价游”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投诉一起,严查一起,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今年国家旅游局将继续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强化案件督办,对各地专项督查不设时限、不走过场、以实效为考量指标。对“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严重的省份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重点监管区”。对已经督查的省份将适时“回头看”,组织力量再督查,发现问题,绝不姑息。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正积极探索建设全国旅游市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不诚信经营“黑名单”升级,建立旅游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完善旅游消费警示制度和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让企业付出违法违规代价。

编辑: 宋雪
关键词: 不合理低价游;陷阱;零团费;云南;海南;北京;举办;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