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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未经许可不得利用微信等组旅游团

2017-08-07 09:27:00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日前从广东人大网获悉,《广东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突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经营规范,对民宿、网络经营旅游业务、旅游搜索引擎、智慧旅游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旅游综合监管、信用档案、文明旅游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时下热门的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从事组团活动,《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周人果)

编辑: 宋雪
关键词: 条例;微信;旅游团;博客;广东省旅游条例;旅游者;俱乐部;旅游经营者;旅游业务;驴友

广东:未经许可不得利用微信等组旅游团

记者日前从广东人大网获悉,《广东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