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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业共同抵制旅行社不法经营 净化游客消费环境

2017-09-08 09:4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何微)针对“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问题,9月5日,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履职、旅行社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共同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8月30日,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曝出“位于呼家楼的公司人去楼空”“老板夏凯失联”等消息,不少前往咨询或投诉的游客吃了“闭门羹”。据了解,该公司此前曾推出套餐预付款产品,以缴纳押金为名,采取低价游方式收取用户预付款,且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客源,最终导致数亿元资金无法归还。原本合规合法的“出境游保证金”却因不合理运作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不仅给游客造成了较大损失,也引发了各界对“出境游保证金”“旅游套餐”等话题的讨论。

  实际上,青扬五洲卖出的部分线路不仅仅是旅游产品,而是一套理财产品。消费者提供的合同显示,若消费者不参加旅游项目,旅行社除返还购买产品的费用外,还将支付客户一定的利润收益,但购买旅游产品的款项必须在旅行社扣留9个月以上。

  青扬五洲的做法属于类融资行为,与流行的P2P平台相似。“这种先向客户收款,把资金放在旅行社一段时间、就可获取利润的模式,与此前诸多P2P平台的情况有颇多相似之处,即吸收资金—高额返息—吸金减少—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翟向坤直言,这种旅游模式对资金使用的容错率较低,稍有不慎,资金链就可能断裂。“青扬五洲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可以说是以‘旅行社业务’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翟向坤说。

  针对相关问题,国家旅游局9月5日下发通知,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履职、旅行社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从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行业核心价值观出发,积极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游客防范消费风险。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和游客是构成旅游市场的核心要素,分别承担着监管主体、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综合监管,旅行社要规范经营,游客要理性消费,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国家旅游局及时出台相关规范,不仅是对旅游企业规范经营的指引和约束,更是对旅游消费者的提醒和警示。在法律框架内,企业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行业管理部门适时引导纠偏,才能成就规范成熟的市场。

  类似青扬五洲的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还造成了较大的社会隐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广大游客而言,消费一定要摆正心态,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游客要擦亮眼睛,充分认清低价游、免费游等暗含的风险和陷阱,提高警惕,如有疑问可拨打12301旅游服务热线,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旅游研究院经济学博士韩元军认为,旅游部门可通过相关案例开展游客警示教育;积极发挥大型旅企带头示范效应,由大企业带头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发挥好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作用,倡导正能量,严惩反面典型,引导游客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同程旅游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地区发生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情况引发旅游投诉和群体性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隐患。旅行社要举一反三,从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行业核心价值观出发,积极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同程拥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质、经营、风险等进行专业的动态评估,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我们坚决清理。同程旅游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全方位彻查行动,通过加大自查力度,加强供应商管理,杜绝此类事件,避免消费者遭受类似的损失。同程拥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质、经营、风险等进行专业动态评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我们坚决予以清理。

编辑: 葛成
关键词: 国家旅游局;净化环境;出境游;旅行社;不法经营

旅业共同抵制旅行社不法经营 净化游客消费环境

针对“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问题,9月5日,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履职、旅行社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共同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风险。《通知》刚一发出,就得到了业界的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