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 宋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8月3日发布通报,新疆赛里木湖景区优化自驾服务费,将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

通报显示,此前,赛里木湖景区执行75元/人自驾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更好让利于民的原则,景区优化调整自驾收费模式和标准,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后,将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5座及以下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此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自8月4日0时起至新方案开始执行期间,暂按30元/人收取自驾服务费。

此外,通报公布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的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7名景区工作人员分别作出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每人并处罚款1000元。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赛里木湖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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