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廊坊等多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与科技企业深化政企合作新模式,陆续启动建设聚合示范区。这是继浙江、山东、天津、四川、福建、安徽、广西等地后,又一省份开展聚合示范区建设,一个以政企协同为核心,多方参与、分工明确的出行行业治理新模式正逐步成型。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会长、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张柱庭对这一政企协同模式表示高度认可,他认为在出行行业生态中,“将聚合平台描述为‘技术搭档’、‘生态质量牵引者’是具象的”。
政企协同——电子商务法框架下的行业实践
张柱庭指出,电子商务法已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框架:“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网约车聚合生态示范区的实践,正是电子商务法制度下协同管理体系在出行行业的生动演绎,也是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的一项具体实践。
在网约车市场治理体系中,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平台经营者、乘客、行业协会都有着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张柱庭认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的关系,网约车平台是平台内的经营者,聚合平台则扮演了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角色。根据这个角色将聚合平台描述为“技术搭档”、“生态质量牵引者”是具象的。
用好“聚合”角色,参与政企协同管理
“全国有大大小小约500家网约车平台,我们难以想象让乘客手机里下载如此之多的APP来打车。”张柱庭认为,聚合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为网约车平台引流,实现了乘客的消费选择权,在网约车市场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因此,用好聚合平台的“聚合”角色来参加协同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以高德打车为代表的聚合平台积极联动行业主管部门,不断深化政企协作,在全国各地启动聚合示范区建设,形成多方参与的政企协作治理新模式,这种模式在提升行业监管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地通过共建聚合示范区,建立起“聚合平台核验商户,承运平台核验人车”的责任体系,这一机制让行业监管的每个环节都能落实责任,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监管。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的明确分工,也让聚合平台发挥着辅助监管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双重作用。聚合平台将人工智能、智慧交通等前沿领域技术储备开放给出行行业,成为各地出行企业的技术搭档,为行业注入创新活力。
(注:本文系央广网刊发的行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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