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5日消息(记者 宋雪)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石飞河部分摩崖造像被涂色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发文称,经初步调查,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阆中市居民李某华委托巴中市南江县赤溪镇金银村村民王某国(李某华之母)请高塔镇射洪寨村民岳某邦对石飞河部分摩崖造像涂色“穿衣还愿”。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对现场增加了保护措施,防止不当行为造成二次损害。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11月14 日,四川省文物局、文物考古研究院和巴中市文物局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并研究制定保护修复方案。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已联系文物资质机构对摩崖造像价值及因涂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下一步,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将对调查处置和修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学术期刊《南方民族考古》第25辑刊发了由巴中市文物局、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西安碑林博物馆、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合作完成的《四川省南江县石飞河摩崖造像调查简报》。文章指出,石飞河是巴中市南江县新发现的一处重要摩崖造像地点,历经北魏晚期、初唐、武周、中晚唐四个开凿阶段,保存较好,年代明确,其中北魏晚期造像为巴中首次发现,对完善巴中和四川石窟造像序列,探讨南北佛教文化艺术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A区造像碑背面

摩崖造像被涂抹后

珍贵的摩崖造像被涂抹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法律知识和文物保护意识的欠缺。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彭小军告诉记者,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是: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保护是首要任务、基本前提。文物通常要求“修旧如旧”。一般来说,文物古迹发现后,首先要经过考古调查、勘探,获取文物遗存的基本的信息,甚至要借助检测、分析等一系列考古和科技手段来了解文物保存的现状和原有情况,才能制定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方案。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会采取紧急、无损的临时保护措施。文物保护方案制定后,主管部门会快速组织专家论证、批准方案实施。

“这些都有严格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任何的考古工作,不了解文物的本来面貌,就按照现代意愿随便动手在文物上涂抹,这明显是违反文物保护原则的,对文物也是一种破坏。”彭小军表示。

编辑:秦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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